裕景园住宅小区东侧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四部钢楼梯保留决策
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
1.决策事项概要
(1)决策事项单位: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。
(2)决策事项概况:该决策事项位于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裕景园小区。
根据《鉴定报告书》(鉴定单位:联盛建信(福建)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,2024年3月8日),鉴定内容如下:
如图示(图片附在报告中)43.44.45.46均现为2号楼架空层,是主体建筑的一部分,拆除后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。如图示(图片附在报告中)47.48.49.50.51,58.59.60.61为配电房相连结构,若部分拆除会影响配电房主体结构安全,影响整个小区的用电供应,管线繁多且杂,小区的地下管线均集其中此处。如图示(图片附在报告中)52.53.54.55.56.57店面,系作为2#.8#中间连接环梁结构,以达到小区封闭式管理。若给予拆除,整个小区东面会缺少围挡,外界可自由出入小区,大大增加了小区安全隐患,将对小区居民的公共利益造成影响。四部钢楼梯均在小区用地红线内,主要功能为消防疏散楼梯,若拆除将影响二层商铺出入及消防疏散,可能影响公共利益。
如对小区东侧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四部钢楼梯进行拆除,拆除的小区配电房无处安置,将造成小区无法供电以及商铺消防疏散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,属于《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》第十六条第(一)款规定的“实施拆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”,认定为不能拆除,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依法处置。
鉴定结论为:裕景园住宅小区东侧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四部钢楼梯不适合拆除。

东侧建筑物图 配电间现状 钢楼梯现状 东侧山体开挖
2.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事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进行公示,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:
(1)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;
(2)对该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;
(3)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。
3.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
(1)公众意见反馈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。
(2)注意事项
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,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。
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,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。
4.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
调查单位:中规工程咨询(福建)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工
电话:0595-87819761
邮箱:zmz@zggcfj.com
5.信息发布有效期限
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。
中规工程咨询(福建)有限公司
2026年1月4日